未守“禁唱令”歌手汤潮被判罚
未守“禁唱令”歌手汤潮被判罚
汤潮军
艺名汤潮,1980年出生,黑龙江大庆市人。曾以一曲《狼爱上羊》首开故事类情歌的创作先河,由此被称为“故事类情歌创始人”。
本报讯 (记者朱燕)因主张《狼爱上羊》等13首歌曲的著作财产权,北京鸟人艺术推广公司(以下简称鸟人公司)向二中院申请,禁止歌曲作者汤潮军(艺名汤潮)在其演唱会中演唱上述歌曲。随后法院作出国内首个针对演唱会的诉前“禁唱令”,但汤潮军并未“禁唱”,日前,被法院判处1万元罚金。
鸟人公司在诉前禁令申请书中称,公司与汤潮军约定,汤为公司专属签约艺人,公司对歌曲《狼爱上羊》享有无期限的专有使用权。后双方又约定公司享有汤潮军创作的其他12首歌曲的著作财产权。但汤潮军擅自决定5月15日在北京展览馆剧场举办演唱会,北京华夏弘扬国际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单位,公布的演唱曲目中包括了鸟人公司享有权利的13首歌曲。
鸟人公司认为,如果汤潮军在该演唱会中演唱这些歌曲,将侵犯自己的著作权,故申请诉前禁令。
二中院审理后开出国内首个针对演唱会的诉前“禁唱令”。但在5月15日的演唱会中,汤潮军和华夏弘扬公司没有执行法院的裁定,演唱了《狼爱上羊》等9首禁令中涉及的歌曲。
法院日前判决认为,汤潮军和华夏弘扬公司的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,对两者分别处以1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。